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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制度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优秀8篇)

时间:2023-07-07 17:20:11 | 来源:语文通

为了使校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工作决策科学化,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内容是虎知道为您带来的8篇《校务公开制度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虎知道给您的好友哦。

章 校务公开的程序 篇一

第十四条 依据本规定第 九条、第 十条 和第 十一条 所列校务公开内容,高等学校应当主动采取适当程序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校务公开一般应在校务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第十七条 校务公开内容由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按本规定的要求提出,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经校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 依照本规定第 四条 规定享有校务公开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和个人申请公开的,可以凭有效证件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高等学校的接访人员应该当场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时间。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同时告知申请人。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与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协商一致后可将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的期限延长至2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长后的期限和延长的理由通知申请人。

高等学校决定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载明公开的时间、场所、方式;决定部分公开或不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申请公开的校务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的部分应当对外公开。

第二十一条 涉及到师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校务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校务公开工作机构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师生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难以确定密级的校务,由学校提出具体意见交保密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处理,暂缓公开。

暂缓公开的校务,在性质或密级确定后,分别按本规定第 九条、第 十条、第 十一条、第 十二条、第 十三条处理。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或将被申请校务向申请人公开的,高等学校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延期理由。

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期间重新计算。

第二十四条 为使校务公开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学校应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一)校务公开有关内容材料;

(二)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四)教代会有关校务公开会议记录材料;

(五)学代会有关校务公开会议记录材料。

章 监督 篇二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以及广东省教育工会负责指导广东省内(含部属)高校校务公开工作,并通过以下方式对校务公开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情况;

(二)听取所属高校的校务公开工作汇报;

(三)设立校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或信箱,及时纠正和调查处理违反规定或失当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或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四)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评议活动等。

第二十六条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定期检查本校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有关人员和组织,同时报送给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组织。

第二十七条 各高等学校的工会、教代会、学代会应当定期评议相关的校务公开工作,并及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高等学校。

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精 篇三

政务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的具体体现;是加大对权力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依法优质高效方便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以邓小\www.huzhidao.com\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办事程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在办事程序和时限上,要尽量避繁就简,减少环节,缩短时限。

按照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办公室协调、纪委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全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以上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由镇长为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的基地。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政务公开的实施和落实进行全程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落实。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度、办事登记制度、公开办事制度、优质服务承诺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工作岗位ab角制度和绩效考核评比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政务公开举报箱,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严格考核办法,将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下拔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情况;领导干部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其职责情况;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中小学校收费的依据和标准,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后确定的对象及资金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农村义务兵优抚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费发放情况;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参加情况及农民患病医疗费报销发放情况;镇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及镇工程招投标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土地征用开发、拆迁安置和宅基地审批情况;镇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及群众关心的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小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篇四

1、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对象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是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2、民主评议单位领导干部一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

3、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以领导班子与领导成员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成员的个人表现包括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议。

4、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与人事制度改革和考核领导班子相结合。

5、经民主评议和测评优秀的干部,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胜任、不称职或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组织处理。

6、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实施。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

章 附则 篇五

第三十二条 民办高等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成人高等学校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规定和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广东省教育工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章 校务公开的内容 篇六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院系设置情况;

(二)学校管理部门的职责,教师、学生与学校管理部门联系或投诉的渠道、办法;

(三)学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以及对学生修业和纪律的要求;

(四)学校招生(含研究生考试录取、免试推荐)和教育教学改革情况;

(五)学校收费规定,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及批准收费机关等;

(六)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入党、入团、评优、评先、选干、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学生奖惩情况,学生转学转专业条件、毕业生就业信息等;

(七)教学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计划安排、专业设置及学分分布、课程设置及调整等;

(八)学生勤工助学的信息和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发放要求、标准、办法。

(九)涉及学生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录取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和批准收费机关等;

(二)面向社会的招标项目、招投标程序、投标情况、中标结果;

(三)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招聘条 件和程序、招聘结果;

(四)依照法律法规应该公开或高等学校认为应该公开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的校务,除应包括本规定的第 九条和第 十条 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校重要决策和执行情况,包括学校发展及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等;

(二)学校章程、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改情况;

(三)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四)学校承诺办理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六)学校重大事件(含违纪违规、突发、意外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七)教(职)代会提案的办理结果或办理情况;

(八)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和人事调配、招聘情况,包括部门定编定责定岗、调入

(招聘)人员条 件和程序、公派出国人员条 件和程序,以及调入和出国人员的名单等基本信息;

(九)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处科级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十)学校各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和条 件、推选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结果,岗位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

(十一)校内岗位津贴、补贴,课时酬金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情况;

(十二)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十三)学校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十四)学校资源调配情况,包括住房调配、用地调配、办公室及实验室等用房调配、大型仪器和设备等教学资源调配等;

(十五)校产管理及变更情况;

(十六)校办企业的经营管理及效益情况;

(十七)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结果和立项资助情况,科技项目的国内外合作和推广应用情况;

(十八)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评选、报送情况;

(十九)基建工程、维修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投标情况、中标结果等;

(二十)大宗物资、大型和成套设备采购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名称、数量、质量(有关技术参数)、采购情况或招投标情况等;

(二十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小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篇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行风建设,转变学校教职工工作作风,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制,提高教师素质,净化育人环境,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组织有效地实施,根据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治理乱收费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促进我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部门颁发的“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并向学生家长宣传,使行风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围绕本年度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行风评议的工作重点。建立年度纠风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规范我校收费管理,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对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建立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严禁班主任向学生搭车收费,对违规违法事件严肃查处,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我校的“政务、校务、财务”三公开的展示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扩大社会监督,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6、认真落实整改。组织村队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代表,对我校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的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校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属于近期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分步进行。

7、做好年度考核评估验收工作。我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学校班级行风及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按分值等次打分,确定考核名次。

8、做好学校行风建设全面总结工作。学期末我校对学年度学校行风建设工作做好全面的总结工作,公布评议结果。

校务公开制度 篇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务公开工作,增强我校师生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积极推动学校教职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根据佛纪发xx号文件,顺德区教育局下发的《顺德区中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及乐从镇教育办乐教字xx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为积极推动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做了大量的组织工作,为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作了充分的准备。上一阶段,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根据镇教育办下发的《乐从镇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部署,学校领导班认真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目的及意义,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围绕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工作,深入讨论了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的计划,初步确定了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为落实、推进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作了认真的部署。

二、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教职工对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思想认识。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必定能有效地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工作上新台阶。因此,我校组织了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领会文件中关于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的精神要求,提高了教职工对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了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从而调动了教职工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工作打下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按有关要求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按佛纪发xx号文件的要求,为了有序、顺利地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教职工会议推选出由行政代表、工会代表、镇人大代表、科、级组长代表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操作制度及工作计划,确定公开项目及内容,完善其他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保证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今后,我们将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实施校务公开工作,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搞好学校工作。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8篇《校务公开制度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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