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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管理制度(优秀9篇)

时间:2023-07-25 17:06:50 | 来源:语文通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岗位职责的场合越来越多,岗位职责的明确对于企业规范用工、避免风险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该怎么制定岗位职责呢?下面是虎知道整理的9篇《企业人员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到您,就是虎知道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制度范本 篇一

6.登记参加劳保及工会;

7.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

第八条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事科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并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员报到完毕。

第九条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事项:

1.填“人员变动记录簿”

2.登记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3.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

4.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5.填制“薪金通知单”办理核薪;

6.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抚养亲属申报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十条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对一次,并予记录。

第十一条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

第十二条被保人如无故离职或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函”。

第十三条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作业员为40天),届满前一周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

第十五条人事单位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

第十六条人事单位发出试用期满通知后,依不同批示分别办理下列事项:

1.试用不合格者,另发给通知单;

2.调(升)职者,由人事单位办理变动作业;

3.薪金变更者,由人事单位填制“薪金通知单”办理调薪。

第十七条前条办理完毕后,考核表应归人个人资料袋中。

第十八条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核,并签人事异变申请单。

人员管理制度 篇二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10.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1.电网电压必须与瓦斯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不超过±15%。

12.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13.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14.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 ―1983 《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 ”位,预热30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②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③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 ”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 ”,常闭点为“∞”)。

②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15.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至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6.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 ―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瓶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分钟。

(3)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中烷标准气体校准3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0.3%。

(6)用1.5%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17.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

19.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

人员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核安全局的规定统一组织考核,经国家核安全局核准,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第三条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人员应按本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方法和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方法包括超声、射线、磁粉、渗透、涡流、目视、泄漏检验等。国家核安全局认为有必要时,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其他无损检验方法的人员考核和管理工作也应满足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国家核安全局设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订相关管理办法、核准资格或认可在国内从事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人员的资格、组织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委会”),负责组织审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以下简称“考核中心”)的资格,负责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考试和鉴定工作。

第七条鉴委会成员组成至少应包括核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工业部门及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代表以及核安全与核工程方面的专家,其中绝大多数成员应为已取得ⅲ级证书的无损检验方面的专家。鉴委会的成员名单应报国家核安全局备案。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将审查和认可的考核中心报经国家核安全局核准,组织制订考试大纲,编制有关无损检验方法的考试题库,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书颁发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八条考核中心应具备与拟从事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核活动相适应的考核场所、档案室、检验设备和仪器,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技术储备。

考核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制订考核工作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资格考核,负责检验设备、仪器、试块或试件以及报考人员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等级划分和资格考核

第九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等级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ⅲ级(高级)。资格考核按不同的等级、方法分别进行。

第十条各级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能力要求和职责包括:

ⅰ级无损检验人员:能够调整和使用仪器设备;在ⅱ级或ⅲ级人员监督指导下,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无损检验活动;记录检验结果;具备根据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初步评定的能力,但不得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ⅱ级无损检验人员:能够根据确定的工艺,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安装和校准仪器设备,具体实施无损检验活动;根据法规、标准和规程,解释和评价检验结果;撰写和签发检验结果的报告;熟悉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使用范围和局限性;培训和指导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无损检验人员。

ⅲ级无损检验人员:负责确定无损检验技术和工艺,贯彻法规、规范和标准,全面监督和管理无损检验活动;根据法规、规范和标准,解释和评定检验结果;能设计特殊的无损检验方法、技术和工艺;在没有验收准则可供引用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验收准则;应具备材料、结构和生产工艺方面的知识和熟悉其他无损检验方法,并能培训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和ⅱ级人员。

第十一条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力和实践经历,具备满足所从事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

申报不同级别的学力和实践经历应当满足下表要求。

报考人员的实践经历要求X

考核的检验方法技术等级无损检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理工科大专以上高中、中专或相当学力

射线检验(rt)超声检验(ut)涡流检验(et)ⅰ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ⅱ六个月一年二年

ⅲXX四年六年八年

渗透检验(pt)磁粉检验(mt)泄漏检验(lt)目视检验(vt)ⅰ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

ⅱ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ⅲXX四年六年八年

X申请报考ⅱ级的人员应具备相应检验方法的ⅰ级人员有效技术资格证书。否则,其实践经历应加倍。

XX报考ⅲ级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方法ⅱ级人员有效技术资格证书,表中的。实践经历时间为获得相应方法ⅱ级资格证书后的时间。上述经历应至少有一半时间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

(二)已经取得相应方法其他机构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满足了相应级别的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报考同等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核。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视力条件:

(1)裸视或经过矫正的视力要求达到5.0以上;

(2)报考人员的辨色视力应达到能区分与无损检验方法有关的颜色对比度。

第十二条申请报考的人员应该向考核中心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一)学力证明;

(二)工作单位出具的培训经历和实践经历证明;

(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四)已持有的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鉴委会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人员是否可以参加资格考核。

第十四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种检验方法的具体考试内容,应符合相应方法的考试大纲的规定。

第十五条考试大纲应包括每种无损检验方法的通用知识、实践能力和专门知识三个方面的内容。

通用知识考试主要考查该种无损检验方法的基本原理,检查报考人员对考试大纲中规定的基础知识的理解和熟悉掌握程度。

实践能力考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能力和对一般检验对象(如铸件、锻件、轧制件、焊接件等)分析所得到的检验信息并正确解释检验结果的能力。

专门知识考试主要考查该种无损检验方法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中的应用,包括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有关知识和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考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ⅰ级和ⅱ级人员考试内容应包括核安全方面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系统的有关知识;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保证方面的有关知识;民用核安全设备用特殊的无损检验技术培训以及在核辐射环境中工作时的辐射防护知识。为了保证无损检验人员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质量,考试内容除了应包括专业的无损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外,还应包括相应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用无损检验的标准知识,尤其是国际公认的一些核设备用无损检验)www.huzhidao.com(标准知识。

(2)ⅲ级人员为高级无损检验人员,对于该级别无损检验人员的考试,除了前述的对ⅰ级和ⅱ级人员所进行的考试内容以外,还应包括主要民用核安全设备的选材原则,一些主要核电设备所用的材料型号、性能,以及这些材料在制造过程中及运行环境下产生缺陷的机理、可能产生缺陷的性质;各主要核系统所履行的安全功能,以及这些系统中各主要设备的安全级别;民用核安全设备相关的无损检验新技术及新工艺。

第十六条考核中心在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相关资料以及考试结果报鉴委会,鉴委会对考试结果进行审查后上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

第十七条报考人员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第四章资格核准、证书颁发与管理

第十八条国家安全局负责组织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核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进行资格核准工作。

第十九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提出核准申请。鉴委会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申请、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学力证明、已持有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核准材料送达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

第二十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应对申请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准予核准的,应向鉴委会下达通知;对于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鉴委会,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试合格的项目报经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核准后,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给报考人员颁发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给经过核准的报考人员颁发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持证人员的管理,以确保持证人员按照其资格证书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

第二十四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试合格项目的有效期为5年。无损检验人员连续脱离合格项目的无损检验工作1年以上,该项目自动废止。

第二十五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持证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中执业。当持证人员变更聘用单位时,应向鉴委会提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申请,由发证机关更换新的资格证书,并告知国家核安全局。

第二十六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遗失时,需由本人提出补证书面申请,经原资格证书注明的聘用单位签署意见,由发证机关补发资格证书,并告知国家核安全局。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国家核安全局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鉴委会负责对考核中心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考核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组织机构、场地和设施、人员师资力量、考试大纲及实施细则、考试管理制度、考试计划及实施、文件和记录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鉴委会及考核中心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对于伪造、变造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国家核安全局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并提请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于持证人员从事超出资格证书限定范围内的无损检验活动,由国家核安全局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三十二条当无损检验结果报告的编制人、审核人的持证项目不符合要求,或批准单位与编制人、审核人所持证件中注明的聘用单位不一致时,则该无损检验报告无效。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发现持证人员存在以下问题时,由国家核安全局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并提请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吊销其资格证书:

(一)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无损检验结果报告严重错误的;

(二)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结果或结论的;

(三)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执业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的。

资格证书被吊销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申请报考。

第三十四条国家核安全局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考核工作人员以及推荐报考人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进行监督,如存在以下问题时,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或者由国家核安全局提请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

(一)考核中心

(1)考核中心条件变化,不满足规定的要求;

(2)不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考试;

(3)资格考核工作质量低劣;

(4)严重违规,弄虚作假。

(二)工作人员

(1)泄露考试内容的;

(2)为报考人员作弊提供方便的;

(3)玩忽职守,导致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结果失实的;

(4)其他严重影响资格考核公正性的。

(三)推荐单位

(1)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的;

(2)为非本单位持证人员提供证明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管理办法》(haf602)同时废止。

人员管理制度 篇四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文明工作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

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校园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1、对校园流动人员的责任部门是后勤总务部门,责任岗位是门卫。

2、一般情况下,不准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家人探望学生一般由门卫同志通知老

师带学生出来到门外进行。

3、如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来访、家属来访等必须进入校门的外来人员,必须在

门卫进行登记,出示证件证明后方可进入。出校门时把被访者签过名的出门单交

给门卫后方可放行。

4、如遇重大活动,如家长会、会议等,必须在大会议室或某个教室等指定地点

进行,不允许家长和外来人员进入其他教学区和其他场所。

5、一般不出租学校教室和场所给外来人员办班和举办会议等,如遇特殊情况,

同样规定在指定场所进行,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其他场所。

6、经观察,对患有精神病等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外来人员,不管是教师家属还是

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放入学校。

人员管理制度 篇五

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并按以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以保证正常的营业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1、员工早上见面后,应互道“早安”,遇到上司,应主动向上司问候“早安”。

2、打卡后立即到更衣室按规定更换好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并化好妆,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在营业现场装扮仪容。

3、到岗位后应立即打扫卫生,清理物品,准备好工作中所需的用品。

4、不得拿私人物品到营业现场。

5、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应请报主管批示。

7、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聚集聊天。

8、工作时间不得躺在美容床,美发椅上,应随时保持端庄的仪表。

9、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会客请到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并向主管请假,不得擅自行施,严禁在工作管理现场或操作时间会客。

10、操作时不得与顾客以外的人员闲聊。

11、严禁营业时间私自外出或擅自享受任何服务。

12、因公事外出,必须换上自己的服装,严禁穿工作服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13、退勤及就餐时,请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

14、在非当班时间到营业现场时不得与当班员工在营业现场闲聊。

15、请在指定饮水,不得将饮水杯带入营业现场。营业结束时,按营业结束规范完成有关工作。

如何做好人员管理 篇六

1、员工分配的工作要适合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量

人岗匹配是配置员工追求的目标,为了实现人适其岗,需要对员工和岗位进行分析。每个人的能力和性格不同,每个岗位的要求和环境也不同,只有事先分析、合理匹配,才能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才能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四种方法来促进人

岗匹配:第一,多名高级经理人同时会见一名新员工,多方面了解他的兴趣、工作能力、工作潜能;第二,公司除定期评价工作表现外,还有相应的工作说明和要求规范;第三,用电子数据库贮存有关工作要求和员工能力的信息,及时更新;第四,通过“委任状”,由高级经理人向董事会推荐到重要岗位的候选人。

2、论功行赏

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工作态度、工作经验、教育水平、外部环境等,虽然有些因素不可控,但最主要的因素是员工的个人表现,这是可以控制和评价的因素。其中一个原则是——员工的收入必须根据他的工作表现确定。员工过去的表现是否得到认可,直接影响到未来的工作结果。论功行赏不但可以让员工知道哪些行为该发扬哪些行为该避免,还能激励员工重复和加强那些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因此,在工作表现的基础上体现工资差异,是建立高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此外,巴斯夫还根据员工的表现提供不同膳食补助金、住房、公司股票等福利。

3、通过基本和高级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并且从公司内部选拔有资格担任领导工作的人才。

为员工提供广泛的培训计划,由专门的部门负责规划和组织。培训计划包括一些基本的技能培训,也涉及到高层的管理培训,还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发的培训课程,以帮助员工成长为最终目标。组织结构的明确,每个员工都知道自己岗位在公司中的位置和作用,还可方便地了解到有哪些升迁途径,并可获取相关的资料。巴斯夫在晋升方面有明显的内部导向特征,更趋向于从内部提拔管理人员,这为那些有志于发展的人才提供了升职机会。

4、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

适宜的工作环境,不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调节员工心理。根据生理需要设计工作环境,可以加快速度、节省体力、缓解疲劳;根据心理需要设计工作环境,可以创造愉悦、轻松、积极、活力的工作氛围。对工作环境进行人性化的改造,在工厂附近设立各种专用汽车设施,在公司内开设多家食堂和饭店,为体力劳动者增设盥洗室,保持工作地点整洁干净……

安全是对工作条件最基本的要求,但却是很多企业难以实现的隐痛。建立了一大批保证安全的标准设施,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如医务部、消防队、工厂高级警卫等,负责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向所有的工人提供定期的安全指导和防护设施。还可以建立各种安全制度,如大楼每一层都必须有一名经过专门安全训练的员工轮流值班。除设施和制度的保障外,还以奖励的方式鼓励安全生产,那些意外事故发生率最低的车间可以得到安全奖。

5、实行抱合作态度的领导方法

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中,强调抱合作态度。

领导者在领导的过程中,就如同自己被领导一样,在相互尊重的氛围中坦诚合作。巴斯夫的领导者的任务是商定工作指标、委派工作、收集情报、检查工作、解决矛盾、评定下属职工和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其中,最主要的任务是评价下属,根据工作任务、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给予公正评价,让下属感受到自己对企业的贡献、认识到在工作中的得失。评价的原则是“多赞扬、少责备”,尊重员工,用合作的方式帮助其完成任务。任务被委派后,领导必须亲自检查,员工也自行检验中期工作和最终工作结果,共同促进工作顺利完成。

人员管理制度 篇七

1、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2、 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 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4、 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

5、 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6、 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7、 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8、 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9、 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按规定进行检查。

1) 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 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 外判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陪同进屋。

10、 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罚款、审讯、审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权力。

11、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12、 对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部门处理。

13、 遇到下列情况时,按培训时要求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向上级报告;发现工程、清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知会,通知工程人员、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a) 暴力侵害事件

b) 斗殴

c) 人身及其它骚扰事件

d) 火警

e) 灾害性天气

f) 水浸

g) 违章装修

h) 设施损坏

i) 煤气泄

j) 保安系统、可视对讲等出现故障

k) 停水停电

l) 人员受伤

m) 灯泡坏了、缺损

n) 不干净的地方

o) 发霉、青苔

p) 设施的跑、冒、漏

q) 公共设施损坏

r) 其他紧急事件

14、 对违反小区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批评、教育、制止。

a) 噪音

b) 损坏公共设施、消防设施

c) 违章使用公共场地、占用消防通道

d) 环境卫生管理(如乱扔垃圾)

e) 工作证、出入证、加班事务的清场

f) 治安、消防制度

人员管理制度 篇八

为了发挥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岗位工作效率,使企业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特制定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岗位纪律及日常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大家对每项规定要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一、上岗要求

1、上岗时间一律以一楼石英钟时间为准。

2、行政科室人员必须在早晨点名前五分钟到服务台前整队,然后到指定点名场所参加点名。

3、上晚班人员上、下班,早班人员上午下班,下午上下班,正常班人员上午下班,下午上下班。必须准时到营运部签到。签到要求,(1)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到,对未履行签到手续者按旷工处理。(2)不许代替他人签到,一经发现,对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员均视同迟到或早退,分别给予10元处罚。

二、外出规定

1、出差要求:因公事出差,要求各营运部由一位部长带队同去,另一部长在单位主持工作。填好出差动态表由本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提前一天送交到公司办公室,以备核查。如发现未能履行上述手续而先外出后补单者一律按事假对待,并不享受本次外出补贴,更不允许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如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2、市调要求:因业务需要作市场调查,先经本部负责人批准填写好市场调查外出动态表。由本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外出。经检查没有按规定填写市调动态表而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3、离岗要求:工作时间个人确实有事需要离岗时,由本人书写离岗假条,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对于离岗的'往返时间办公室做好详细纪录,以备考核。离岗处理办法:正常履行离岗手续的,累计200分钟扣半天工资;累计400分钟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如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中途私自脱离岗位30分钟以内者,按中途脱岗对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对待。

三、请假规定

有事(病)需请假,本人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一天将假条送交办公室。(主任请假由本部负责人批准;部长请假由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批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应先打电话与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经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委托同事代理填写假条。委托代理人第一时间填写假条交主管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公司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周六、周日要求不许休假,特殊情况上报公司审批。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按旷工对待。

四、用车规定

因业务需要用车外出、进货,由营运部长向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提前申请,经审批后统一安排外出车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雇用车辆或乘坐公交外出。如私自雇用车辆或乘坐公交外出者,费用自负不予报销。

五、部长、主任值勤规定

1、要求各部部长,要以身做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所有部长必须在早7:30前到岗(经批准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由每个营运部每天派一位部长配合公司领导(早7:30-7:50)在公司门口迎接员工,另一位部长与员工一起进店,负责主持早会工作。

2、要求部长、主任全部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任何人决不允许私自上连班,如有私自上连班,一经查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午连班,必须经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各营运部正、副部长必须分别按早、晚班值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勤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如有出差、休假)方可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否则不允许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如不按规定值勤,一经查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人员管理制度 篇九

一、适用范围及人员职责

(一)适用范围:员工餐厅库房,包括冷冻库、冷藏库。

(二)人员职责

1.xxxx负责餐厅库房的管理。

2.餐饮团队设置专职库管员一名,负责对所辖库房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有效地管理库房,具体负责餐厅各类物品的保管和供应工作。

负责物料及食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对进仓物品必须严格根据采购单按量验收,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填写验收单或收据,不符合的货物退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严格把好质量关。

验收进库物资,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需填写验收报告,呈餐厅项目主管、xxxx审批,交采购部提出处理意见。

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分别,据物品的性质、数量、固定位置堆放,合理使用仓位,做到整齐美观,并注意留有通道,便于收发、检验、盘点、清查并填写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显眼的位置。

物料和食品进出库,要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防止变质、霉坏,尽量减少损耗。

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根据库房的环境、通风条件、气温变化,调节干、湿度和恰当的温度。要勤检查、勤倒垛、勤晾晒,防止虫蛀鼠咬霉烂变质。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每日汇总票据,按期登记明细账,定期盘点,按时填写报表,做到账表清楚,账物相符。

熟悉物料和食品,明确负责保管物品的范围。

严格执行库房的安全制度,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库房的门窗、货垛、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不擅离职守,负责做好库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日常管理规定

(一)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库管员验收;

2.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送货单核对验收。验收完后要在送货单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3.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送货单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送货单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根据不超实际需要量的原则按实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4.验收后,要根据送货单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库房,第二联交采购员报销,第三联交材料会计。

(二)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库保管;

2.进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三)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xxxxx也要经常对库房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四)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管人员准备;

②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厨师、档口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部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联,领料单位留第一联,班组负责人凭单验收;库管员留第二联,凭单入账;会计留第三联,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出、后进的后出。

(五)盘点

1.库房物资要求每周初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会计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六)物品、原材料的盘查

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盘点中发生的溢损,应对自然溢损和人为溢损分别作出处理。

1.自然溢损:

物品、原材料、物料采购进仓后,在盘点中出现的干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面及其制品、干杂货等,在升损率合理的范围内,可填制升损报告,经主管审查后,视“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科目内处理;

超出合理升损率的损耗或溢余,应先填制升损报告书,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部门经理审查,按规定在“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科目内处理。

2.人为溢损:

人为溢损应查明原因,根据单据报项目主管审查,按有关规定在“待处理收入”或“待处理费用”科目处理。

(七)物品、原材料损耗的处理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2.保管人员填报“物品、原材料变质霉坏报损、报废报告表”,据实说明坏、废原因,并经项目主管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xxxxx审批。

3.对核实并核准报损、报废的物品、原材料的残骸,由库管人员送交废旧物品库房处理。

4.报损、报废由项目主管会同厨师长审查,提出意见,并呈报xxxxx审批。

5.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报损、报废的损失金额。

(八)库存管理

各项物料、食品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有效控制库存。

三、库房管理标准

(一)库管员须每年体检一次,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二)库房保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做倒“三勤”:勤清扫、勤通风、勤整理。

(三)库房实行分库、分类保管,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隔墙离地,码放整齐,便于收发、检验、盘点、清仓。

(四)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

(五)散装易腐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密封。发现变质、有异味、发霉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立即处理,不得继续储存。

(六)库房应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有防“四害”措施,做到“五防”: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防损坏、防过期失效。

(七)肉类、水产品、禽蛋、水果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严格掌握冷藏温度(冷藏:0℃—10℃,冷冻:-18℃以下),杜绝食品腐烂变质,有气味食品要妥善保存,防止串味。

(八)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九)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十)严禁食品库房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防止污染。

(十一)食品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记录。

(十二)库房物品搬运遵守轻拿轻放原则,避免损坏。

(十三)库房保管员负责设立每种原料的存货卡,对各种原料的进、存动态作出明细而完整的记录。

(十四)库房内严禁吸烟,并设置防火设施。

四、安全管理

(一)库房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二)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库房的人员,在进入库房时,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要有库房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库。进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库时应主动请库管人员检查。

(三)库房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库房范围参观。

(四)库房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库。

(五)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库房商品物资。

(六)库房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一切进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库。

(八)库房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1.库房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库房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库房内保持通风。

3.库房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水、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9篇《企业人员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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