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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的管理制度最新9篇

时间:2023-04-21 08:26:14 | 来源:语文通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虎知道整理的9篇《基建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到您,就是虎知道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基建管理制度 篇一

1总则

1.1为了更好的加强我厂基建工程的管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基建工程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基建项目建设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1.2在本厂内实施的基建工程,应遵守本办法。本制度所称基建工程,是指需申报立项的或建筑面积、投入额较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

1.3厂建筑及其配套的工程应当确保功能合理,造型优美,质量优良,造价合理,与厂原有的建筑相协调,并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1.4厂建筑及其配套的工程应努力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力求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型建筑材料。

1.5厂基建工程的实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厂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基建工程的立项、设计和招标

2.1基建工程的立项。基建工程的立项由厂技术支持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厂的发展计划提出年度基建项目,报厂经营策划部初步研究同意后,交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使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对项目各种可能的方案认真地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提出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先进性,以及最佳投资建设方案等方面的意见,报厂研究决定,厂研究同意后,报上级正式立项。

2.2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后,技术支持部应提出详细的设计任务书,提交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3技术支持部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方案招标,并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后,提厂审批。对单体建筑面积较大的,还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4基建工程设计方案批准后,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安排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技术支持部对所设计的图纸组织专家会审,减少漏洞。

2.5技术支持部应根据工作进度做好基建项目工程的勘察、报审、报批等工作。

2.6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必须进行招标,工程监理择优委托相应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要求执行。

2.7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招标中要组织人员对报名拟参加投标单位的能力、资信、施工水平、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与考察,并集体研究决定参加投标单位。调查、考察与确定参加投标单位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2.8工程开标时,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招标小组,并委派专家其参与职能部门组织的工程开标。对由厂自行组织开标的,由厂负责组织招标小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小组要有专业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

3基建工程的施工预验收

3.1基建工程施工前,技术支持部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部门做好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手续的报批。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后要到安健环部、综合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工程设计变更必须经过技术支持部审核同意。

3.2基建工程施工中,技术支持部必须对每项工程派出项目联系人,具体协调工程的各方关系,处理工程中的问题与矛盾,工程项目联系人要对其所联系的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承担相关责任。

3.3基建工程施工中,技术支持部应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努力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期交付使用,对检查情况应做好必要的文字纪录。

3.4基建工程施工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相关材料验收等工作,做好验收资料的保存。

3.5基建工程施工中工程付款必须先由承包单位根据承包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提出书面付款申请,报监理审核,经项目联系人和基建专业工程师签字后,送分管厂长批示,分管厂长批准后由财务处付款。

3.6基建工程施工结束后,技术支持部应积极组织做好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工作。

3.7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后,技术支持部应及时将工程档案、工程造价材料及其它材料整理归档,所有相关手续办完后,在一个月内报送档案室存档,同时在决算审计后,负责办理交付使用及财产手续。

4基建工程甲方供应材料(以下简称甲供材料)的管理

4.1基建工程招标时,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对一些价差较大,质量不易控制,没有相应定额标准等项目的材料实行甲供,如:电器、防水材料、门窗等。

4.2甲供材料由物资供应部根据厂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4.3甲供材料招标前,要组织人员进行考察,选定入围的供应商,考察组成人员要有熟悉该材料的专家及审计、纪检部门的人员。考察结果要报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4.4经营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在经审查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招标。

4.5物资供应部要做好甲供材料的质量把关、数量核对。

5工程结算与审计

5.1基建工程决算的审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验收结束后,在一个月之内,向厂基建领导小组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由技术支持部负责对决算书进行审查。

5.2技术支持部在进行结算审查时,主要审查各种金额、工程量、材料使用量、工程验收记录等,对于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技术支持部进行协调,并由技术支持部负责向被审查单位通报。审查后移交经营部进行审计。

5.3对参与审查与审计的人员要事先进行挑选,对参与审查人员实行保密制度,不得将审查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告知被审查单位或其他无关人员,确保审查的公正、公平、合理、科学。

5.4基建工程在竣工决算时,应扣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厂有关规定而给厂造成损失的相应费用,以及应交的水、电等费用。

5.5工程审计完毕后,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结束,方可办理工程决算手续和付款。

6附则

6.1基建工程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监理、审查、审计及工程付款中,严禁按照本规定及有关程序执行。

6.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3本规定由经营策划部负责解释。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发挥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陕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和《**石油产品经销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结合hb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hb公司遵循产品经销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统一制度和分级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统一制度:统一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统一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人员数据库。

(二)分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两级实施'。'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hb公司分级管理;两级实施'即产品经销公司和hb公司分别实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作为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限上工程项目造价的管理、审查工作;设立的预算岗位作为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岗,负责公司权限下工程项目造价的审定及限上工程项目造价的初审工作。(对于限上/限下工程项目的规定见《产品经销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包括:

(一)转发国家、地方、集团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制订和修订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审核工作;

(五)参与限上工程项目招标、工程设备招标、材料招标、合同审查工作,负责限上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的审查工作,负责限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审核;

(六)配合集团公司和产品经销公司做好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理论培训、业务交流及资质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具体职责

(一)负责限下工程项目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结算审查,限上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结算的初审工作。

(二)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核实工程量及工程变更内容。

(三)负责限下工程项目招标、工程设备招标、材料招标、合同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组织采集、筛选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审批乙方自购材料价格。

(五)负责向公司投资管理领导小组反映定额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六)认真参加上级公司组织的工程造价人员专业理论培训、业务交流工作。

第三章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管理

第六条工程造价计价包括:

(一)编制施工图预算;

(二)编制工程量清单;

(三)编制招标标底或最高限价;

(四)编制投标报价;

(五)约定工程合同价;

(六)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

第七条计价依据包括:

(一)定额依据

1、工程概算定额;

2、工程预算定额;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4、工程消耗量定额;

5、配套价目表及参考费率。

(二)工程量计算依据

1、初步设计;

2、施工图设计;

3、设计变更;

4、现场签证单;

5、竣工资料;

6、合同约定。

(三)其它计价依据

1、设备、材料价格;

2、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

3、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4、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5、施工组织措施及方案;

6、工程造价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等。

第四章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管理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遵守投资估算控制工程概算,工程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竣工结算,防止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现象。

第九条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由设计单位编制。投资估算是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决策和投资控制的依据。工程投资达到集团公司或产品经销公司限上工程标准,其投资估算审查由公司上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由公司或集团公司规划部组织专家会审,造价管理部门参与审查;限下工程标准,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专家会审,并参与审查。

第十条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算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一个项目若有几个设计单位共同承担时,由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统一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取费标准等,并汇编总概算。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是投资计划的最高限额,工程概算投资一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突破,应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之内,最多不得超过10%。

工程投资达到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限上工程标准,由hb公司上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由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财务中心预决算部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确认;限下工程设计概算,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管理

施工图预算由公司相关部门或者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施工单位分别编制。施工图预算是考核设计单位限额设计水平、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是拨付工程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基础;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确定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

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概算以内,超出工程概算应修改施工图设计或报审调整工程概算。

工程投资达到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限上工程标准,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进行审定;限下工程预算,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审定。

第十二条依法招标的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或者最高限价既可以由公司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

第十三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价应控制在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内,合同应当对下列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事项做出约定:

(一)工程合同价;

(二)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支付方式;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四)工程施工中

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十一)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给定的其他工程造价计价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编制要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计价依据(或工程预算书)、甲乙双方供应材料、设备价格等明细表,应注明所包括的主要工序内容。

第十五条合同价款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固定费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取费费率,暂估合同总价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的管理

工程签证是甲乙双方实现索赔的唯一依据,必须量价清、责任明。工程签证必须先经造价管理人员测算并签署意见后,经甲乙双方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签章、甲方主管领导审查签章后生效(与设计有关的还需经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签章)。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甲方代表、工程造价人员对工程签证要逐一审核,对不合理的应予以废除。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管理

由承包方根据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合同价款及其调整原则自行编制工程结算。限上工程项目先由综合办公室初审,再报产品经销公司投资规划部审核;限下工程项目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财务部复审。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竣工决算由财务部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将限上工程项目的财务决算报表(附决算资料)上报产品经销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产品经销公司财务资产部进行复审。重点审查工程竣工决算是否控制在投资计划的额度内、各项费用是否符合工程概算列项范围。

第十九条上报的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审核人或负责人工程造价员专用章。

第二十条推行限额设计制度

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在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要按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按工程概算推行限额设计。对设计单位优化施工图设计而降低工程投资的,在以后的设计招标中作为优先选用的条件。对因设计单位设计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提高标准而引起工程投资超标的,相应扣减设计费,并由委托单位记录备案。

(一)工程概算超投资估算10%的,要重新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减设计单位设计费5%。

未经公司投资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单位任意提高设计标准或选用高档材料,按超投资的50%扣减设计费;

(二)设计单位应提交高质量的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由于设计文件低劣,经审查不合格者,设计单位除无条件返工使其达到合格外,还要扣减设计费的10-15%;

(三)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凡由于设计单位设计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而导致工程投资超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要扣减设计费。

累计超过原批准概算或施工图预算2%-3%(含3%)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3%;超过3%-5%(含5%)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5%;超过5%-10%(含10%)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10%;超过10%以上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20%。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公司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要从保证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及hb公司的整体利益及经济安全运行的角度,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造价管理或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导致工程投资超过工程概算的,由公司对其项目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公司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建议调离原岗位、取消资格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没有如实反映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条件的;

(二)有意少算和高估冒算,造成工程概算、工程预算、招标标底、工程结算、决算价款失真引起经济损失的;

(三)泄露标底,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无证、伪造资质证、出卖转让图章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拒绝、妨碍和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检查、审查及抽查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及考核评比管理

第二十五条综合办公室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质量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包括工程各阶段造价控制的准确性、及时性,上报施工图预算、结算、决算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等。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预结算计划工作进度。所属企业于季末20日前上报下季度预结算工作计划,综合办公室25前上报公司下季度预结算工作计划。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项预算一项,完成一项结算一项。

第二十七条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预结算工作考核评比制度。综合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程结算完成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基建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一、负责全校校区规划总图的编制和年度修改,以及单体建筑功能研究,工程立项、可研报告。

二、根据学院总体规划及建设任务,制定和上报年度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计划及进行年度修改。

三、完成工程开工前全部报批手续,包括市规划局、人方、消防、环保、市政、招标、质量监督、防雷合同管理方面的审批。

四、负责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的基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大型设备的招标组织工作,工程施工项目的材料认质认价工作。

五、施工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与上述单位及设计单位、社会职能部门,周边单位的协调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与学院规划总图相关的项目。

七、负责年度基建投资的增减工作。

八、负责基建计划及有关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九、协助审计处做好学院工程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工作。

十、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所有基建工程的建筑质量,对工程项目施工过(虎知道★www.huzhidao.com)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部负责的基建项目。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项目,公司成立基本建设领导组,基本建设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录一。

第四条 基建领导组职责:

(一)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二)听取基建部关于基建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审批单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三)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

(四)研究决定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

(五)基建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基建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建方面的重大问题,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地点、参加人,由基建部请示领导组组长决定,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并及时编写会议纪要,基建技术方面记录由基建部负责记录并整理;

(六)领导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组长外出由第一副组长主持召开。

第五条 基建领导组下设基建部,是领导组的执行部门,负责全公司基本建设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 基建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范及技术标准;

(二)收集相关资料,为领导组决策工程项目、投资、预决算、重大设计变更提供尽量详细必要的依据;

(三)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工程质量监理、验收、决算等管理工作。

(四)参加工程项目的招议标工作,凡公司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议标; 基建工程项目的招议标由基建部提出申请,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

招议标参加人员:领导组组长、副组长3人以上。设计、质检人员、企业管理部、董事长办公室、财务部、基建部人员。所有基建工程项目招议标后,必须签订合同书,合同书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所有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名。

(五)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

(六)工程验收后,及时审查施工方决算和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资料(尤其是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入档保存。

(七)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加强对本公司施工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加强同财务部、董事长办公室等部门的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拨付。

(八)及时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施工管理经验,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关系。

第三章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确定

第七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和下属厂矿填写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交由董事长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从上报总经理审批的立项信息中另行单独摘出,统一汇总后,交由董事长审批,审批后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

第八条 基本建设领导组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第九条 基本建设领导组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进行立项并确定交由基建部直接负责。

第十条 基本建设领导组确定的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的基本建设项目,由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交由基建部,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均应按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签订工程合同,未签订合同而擅自开工的,该项工程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基建部根据确定的工程项目,逐项深入实际调查,收集水文、地质、气象等环境资料;选定地理、地形的坐标位置、评估项目和周边建筑的关系;明确电力、电讯、供排水、供气、供暖等设施的布置走向;对项目的可行性、工程

规模、投资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及时向基建领导组组长汇报。同时确定上领导组会议研究的项目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四章 工程设计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所投资基建工程的设计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大型基建工程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可进行工程设计招标。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形成施工图、说明书、专题报告及设备材料明细表等,基建部应安排专人参与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

(二)一般小型基建项目或修缮工程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进行设计,设计图纸提交基建部部长审核,基建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 施工图会审

(一)基建部收到设计院施工图并审阅后在移交单上签署审阅意见;

(二)基建部须首先将收到的设计图纸交由基建领导组审阅,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由基建部决定自行修改还是同设计院进行协商修改。

(三)基建部将施工图分发给监理、施工单位等;

(四)在基建部、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对施工图熟悉之后,基建部组织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等进行施工图会审;

(五)施工图会审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技术难点问题,基建部可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咨询,基建部部长负责将专题咨询结果汇总形成《专家咨询会议报告》,并分发给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

(六)施工图会审记录由基建部负责,并发放监理、施工单位等。

第十四条 施工图变更

(一)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施工图变更可以由设计单位、基建部、监理、施工单位等提出。

(二)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可以是:

1、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合;

2、投资的变化;

3、项目整体规划的变动;

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改变设计就无法继续进行;

5、原设计的错漏或设计标准的不适宜;

6、其他更改的依据。

(三)施工图变更的确认、审查和执行

1、所有的施工图变更,不论是何方提出,以及是否重大,均须按规定进行确认或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相应的表格和记录;

2、由基建部部长对施工图变更请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基建副总组织设计单位、基建部、监理、施工单位、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会审;

3、委托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变更均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方可按施工图变更施工;自行设计的施工图由工程管理员根据变更要求重新设计图纸并填写施工变更单,并提交基建部长审核,基建部长初审通过后,提交基建副总组织会审;

4、会审通过后,基建部部长组织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单位接收变更的施工图和施工变更单,按照变更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5、更改设计可能引起的下列之一的更改,基建部长应与外包方协商,并按协商结果执行: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要求;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础、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图变更的情况如实反映在竣工图纸上。

第五章 监理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所有重大工程(100万以上)都应实行法定的监理制度。基建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同时要根据监理法的规定,跟踪监督监理公司的工作质量,加强同监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对公司的重点工程,实行领导组成员包工程制度。

第十六条 监理的权力和义务。

(一)监理是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者,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合同、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基建部;

(二)监理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程质量监理计划,填写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三)负责对隐蔽工程施工工序(打压、探伤、防腐)验收并签字,对现场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及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负责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控制;

(五)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签发整改单或停工通知;

(六)负责每日向公司基建部汇报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

(七)工程结束后,参加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八)监理工作需符合国家关于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监理公司要加强信息反馈,保证工程质量。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了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地给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单,并将监理通知单收集在该工程的竣工资料里。如下达的监理通知单对施工单位不起作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把情况反馈到公司基建部。

第四十条 工程开工前,监理公司的监理一定要携带着必需的检测仪器进入施工现场。基建部要下大力度对监理公司所监理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在巡回检查中有的监理没有这些必要的检测仪器,基建部将通报限期内配置,如限期内没有配置,责令更换其监理或更换此监理公司。

第四十二条 对于监理工程师向业主要吃喝、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监理采取辞退制;对不能认真做好监理工作(如;造成返工、不及时沟通、不了解现场情况)并对监理公司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监理公司在我公司的监理资质。

第十七条 凡是由基建部工程管理员监理的工程,工程管理员是该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廉洁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按合同严把材料验收关,同时认真做好详细的能反映工程进展和质量的。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篇五

一、基建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招标代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基建处每周一上午进行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各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三、处里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五、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六、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七、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基建管理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二、维修申报

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未填报“维修报告单”的,维修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实行维修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工作。凡督查或回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

3.走廊、楼梯、过道、洗手间、活动区域等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或领导负责报修。

4.专用教室(如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报告厅等)的财产、设施由专管人员负责报修。

5.运动区域等公共区域由相关管理员书面报修。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映。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篇七

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管理经济责任制。

一、基建处负责全校的基建管理工作。

在校长及主管基建副校长领导下,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完成学校基建任务,适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基建处长的经济责任

1.具体负责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基建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2.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建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

3.组织编制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4.组织审核工程项目预决算;。

5.审核签订各类工程建设合同,把好工程设计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工程决算关;确保投资效益的提高;

6.及时向主管校长报告基建投资使用情况。

三、基建主管财务的经济责任

1.认真执行基建会计制度,严格进行工程成本核算,对会计资料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供应,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3.认真履行会计监督,抵制和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基建投资计划,专款专用,不得私设小金库;

4.及时向处长报告基建财务状况;

四、及时向处长报告基建财务状况;

1.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工程合同办事;

2.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必须事先办理变更设计鉴证手续;

3.认真做好施工日志记录,真实反映施工管理情况;

4.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5.认真做好工程管理资料向档案员移交工作,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基建管理制度 篇八

一、日常性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等,办理工程前期报批手续。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3、做好基建文书、新建和改建项目资料、图纸的建卡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处理及协调落实校内有关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务工作。

5、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技术性工作职责

1、参与设计方案、扩初设计讨论,认真审阅图纸,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交底会。

2、负责与使用单位共同拟定大修范围、标准及资金,负责拟定工程施工合同。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进行临时房等搭建工作。

4、负责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拿出经以上几方认可的对策。

6、负责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等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挡案资料和竣工图纸,配合处办做好归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

三、综合性工作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基建法规和财务法规,严格按各项制度办事。

2、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控制完成。

3、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上级有关单位对基建拨款事项,办理与学校财务处的收、付手续,严格按合同拨款。

5、严格规范基建大修项目投资,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决算工作。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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